科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科技小巨人

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受理条件

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验收评估“优秀”类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优先支持。 
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2.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
3.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区区产业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并送至市科委办事大厅;
4.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5.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根据评审结果,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公告。

常见问题
每年受理一次,2019年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6:30。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5月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

支持服务

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立项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各区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的科技服务。 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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