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2.在对文创相关行业及重点领域进行在建项目扶持的同 时,对演艺、动漫游戏、网络视听、艺术品、新闻出版和市级文创园区等进行成果资助。
3.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指导文件精神及“十三五”期间工作推进需要。
常见问题
每年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2019年度受理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8 日-3 月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支持服务
文创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